法院讯(杨蕾)法律,是维护社会公正的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,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“依法治国”的“尖刀利刃”。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徐晓东,多年来一直秉承着“法无人情,更无通融”这一底线,切实为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,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杜某系多年好友,杜某向张某借款21584元。张某称“借给杜某的钱,也都是自己从别的渠道借来的,现在还不上钱,自己也很麻烦”,张某多次催要,杜某多次推脱,无奈之下,张某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局徐晓东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好友,且案件事情清楚,徐晓东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,经过多次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:杜某分期履行还款义务。协议生效后,杜某一直如期还款,但在履行还款义务的最后一期时(应履行5000元),杜某百般拖延,不还欠款,徐晓东法官多次与其沟通,杜某依然是拒不履行,并在电话中要求法官“通融几天”,态度及其轻视及嚣张。
“你要我“通融”?好,那你来法院一趟”徐晓东法官在电话里对被执行人杜某说到。杜某满心期待来到二道江区法院,以为法官可以为他“通融”一下,但等待他的却是更加严格的执行措施。徐晓东法官告知杜某“因你拒不履行义务,现对你采取强制措施,我还要告诉你一点,法律面前绝无通融可言”。说完将其押到了羁押室。
此时,杜某感到了巨大压力和惊慌,一改平时嚣张的态度,第一时间给家人打电话,当场将欠款尽数还清!至此,案件执行完毕!
“我轻视了法律,对不起”杜某说完写下了悔过书!
法律,是党中央的“治国秤”,是百姓的“靠山秤”,是徐晓东法官心中的“公平秤”,为坚守公平的法官点赞!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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