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法院新闻讯(赵阳)近日,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“大力度”执结一起标的额为3000余元的“小标的”案件。
2016至2017年间,白城市某烤肉店陆续在林某岩摊位处购买“冻货”食材7次。出于长期合作的信赖关系,烤肉店未当场支付现金,七次共欠货款3650元,分别出具了7张欠条。事后经林某岩多次索要,烤肉店均以没钱为由拒不给付,林某岩遂起诉至洮北法院,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烤肉店立即给付货款。但被该烤肉店负责人仍无动无衷,拒不还钱,案件转入执行程序。
洮北法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,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,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,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欠款。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,被执行人恶意拖欠的意图明显,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强制执行,如被执行人拒不支付,将采取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。8月5日,执行干警来到烤肉店内,严肃批评了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,并告知如不立即给付,将面临严厉的制裁。在执行干警雷厉风行的强制执行压力下,被执行人转变了态度,对其不当行为表示后悔,并当场给付货款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狮象搏兔,皆用全力。民生无小事,无论大案小案,都关系着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。夏日炎炎没有挡住干警执行的脚步,洮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彰显为民司法的工作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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